机电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招生资格认定方案
根据《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中大研字[2014]4号)以及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经院务会讨论,现制定我院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明辉
副组长:邓 华 严宏志
成 员:成 员:钟 掘 段吉安 蒋炳炎 刘少军 刘义伦 蔺永诚 李晓谦 帅词俊 谭建平 吴运新 吴万荣 王艾伦 杨忠炯 张怀亮 朱文辉 朱建新
二、认定对象
(一)《硕导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认定对象。要通过学院思想政治表现审查,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截至到2018年8月31日,认定导师的上限年龄为:
(1)院士:按校务会精神执行。
(2)曾经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高级专家:62周岁。高级专家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A类】、“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3)其他教学科研业务人员: 60周岁。
2、如2018年认定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即为2018年硕士生指导教师。
3、现主持有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或持续发表有重大影响学术论文的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欲突破上述第1条中的(2)、(3)条年龄限制认定硕士生指导教师,需提供申请报告,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备注: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而其名下尚有在读研究生的教师,由其所在二级培养单位与该退休教师协商,可由该退休教师继续指导其名下的研究生及至毕业,或转其他在岗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指导(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转导师手续)。
4、不接受校外人员申请我校硕士生招生资格。
三、认定条件
确保认定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有项目、有经费、有学位、有水平、有师德、有精力”,同时要求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合格。严查科研经费、论文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特别强调:
第一:严格审核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遵纪守法。
2、一般应拥有博士学位,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能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培养硕士生,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4、有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目前正承担科研项目并拥有至少能够满足培养一届硕士生所需的科研经费,或者是大项目的团队成员。
5、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三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主要完成人)。
第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当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
1、已在岗硕士生导师指导的硕士生未毕业总人数超过15人者;
2、因重大教学、科研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者;
3、上一年度抽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不合格者;
4、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者;
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不合格者。
四、其它说明
1、本次认定的硕士导师在2018年实质招生前出现研究生教学、培养等事故及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2018年招生资格。
五、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教师申报
1、首次认定的硕士导师3年内每年招生指标为1名。
2、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提出申请,并填报《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连同电子文档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首次申请者同时提交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步认定
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级单位党委负责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认定程序。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后认定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凡未申请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视为自动放弃2018年招生资格。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后,连同所有个人《汇总表》及首次申请者的证明材料,于10月16 日前报送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定并公布。
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