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实施湖南省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促进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及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湖南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155号,附件1)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同时启动2012年度湖南省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此次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评审及推荐上报工作,各有关二级单位成立项目专家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申报课题的初审工作。
二、立项条件及重点
本次申报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重点在加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研究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1.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2. 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实施的成绩、经验与发展研究
3. 研究生培养质量专题研究
4.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与实践
5.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效用提升研究
6.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改革研究
7.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评价与应用研究
8.学科学位点建设与实践
9.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
10. 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研究
11.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建设研究与实践
12.国内外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与实践
三、工作安排
1、4月13日前,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者认真填写《教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6份交到所在单位研究生助理处。
2. 4月17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推荐立项的课题按序形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与《申请书》一起交培养办唐小玲老师处(三办306#),并上报汇总表电子版至xltang@csu.edu.cn。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3. 4月20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检查和资格认定,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学校立项课题,并择优推荐部分课题申报湖南省教改项目。
4. 4月23日前,公示拟立项课题,无异后,报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公布。并按时将推荐申报湖南省教改项目的课题上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说明
1.未完成已有省级或校级项目和虽已完成但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2.推荐申报湖南省立项的课题,若获得省教育厅立项,则不在学校重复立项;若未获得省教育厅立项,则仍为校级教改立项课题。
3.联系人及电话:唐小玲,88830190。
附件:
1.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书
3.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申报课题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