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学籍清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籍清理对象
1.博士生:2016级;
2.硕士生:2017级非全日制、2017级全日制MBA、MPA;2018级全日制。
3.未通过资格考试的2019级博士生、未通过论文开题的2019级硕士生。
二、学籍清理要求
从2017级开始,全日制博士生在学的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非全日制博士生在学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全日制硕士生在学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研究生院根据本学期论文送审、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授予学位、学分完成等情况进行学籍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博士生(2016级)
已超过在学的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6年)。
1.本学期能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的,需在6月3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2.不能按时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的,如符合申请结业条件的,需在6月30日前申请结业(不再申请论文答辩),否者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二)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生、2017级全日制MBA、MPA
1.本学期能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的,需在8月3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2.不能按时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的,如符合申请结业条件的,需在8月31日前申请结业(不再申请论文答辩),否者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三)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
1.本学期能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的,需在8月3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2.不能按时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的,如符合申请结业条件的,需在8月31日前申请结业(不再申请论文答辩),否者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四)2019级博士生、2019级硕士生
根据《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
1.2023年8月1日前,2019级博士生如未通过资格考试,将予以退学处理;
2.2023年8月1日前,2019级硕士生如未通过论文开题,将予以退学处理。
三、学业警示
(一)2017级博士生
已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4年),如于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论文答辩的,且没有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包含课程、培养环节等),不再给予延期,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如已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包含课程、培养环节等),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将于2024年9月进行学籍清理,逾期未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二)2018级博士生
已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4年),如于2024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论文答辩的,且没有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包含课程、培养环节等),不再给予延期,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二)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生(MBA、MPA、MEM)
已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3年),如于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论文答辩的,且没有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包含课程、培养环节等),不再给予延期,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如已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包含课程、培养环节等),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将于2024年9月进行学籍清理,逾期未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三)2019级全日制硕士生
已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3年),如于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完成论文答辩的,且没有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包含课程、培养环节等),不再给予延期,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如已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包含课程、培养环节等),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将于2024年9月进行学籍清理,逾期未完成学位(或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可以主动申请退学或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请二级培养单位督促导师指导研究生(各二级培养单位可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下载各年级未毕业研究生名单)尽快完成研究生学业(2023年6月份不能毕业研究生请自查研究生学分完成情况)和论文答辩。研究生院将于6月30日左右下发拟退学处理名单。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836509。
有关事项可以咨询下面三位老师:
硕士生论文开题、毕业答辩、结业审核咨询:鲍老师,电话88836997
博士生资格考试、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毕业答辩、结业审核咨询:汤老师,电话88876550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咨询:付老师,电话88876048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