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相关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管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5】1号)(见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网站),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现就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外(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5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每人第一年经费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在外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等,第二年的资助经费由国外(境外)拟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5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每个学术交流活动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1.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流动站所在学院和合作导师同意)。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自主联系国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外(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 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
4.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2)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获得者;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知识创新工程或同水平的科研项目;
(4)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及符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要求的重点项目。
7.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资助(含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及“香江学者计划”资助。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1.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流动站所在学院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会议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 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文件下发日之后。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每年一次;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每年两次。下半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时间我办另行通知。
(一)申请人3月20日前提交《350vip浦京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推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候选人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到我办初审。
(二)接我办审批通过通知后,按《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5】1号)(见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网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3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请的上传,3月25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到我办。
(四)我办审核汇总后报省博管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元敏;
电 话:88836815;
地 址:校本部一办304室
特此通知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